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简称市残联)成立于1988年6月14日,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市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团结教育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各项业务工作和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承担市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市残联由市委领导同志联系、市政府领导同志分管。
1994年,成立了大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简称市政府残工委),2006年7月更名为大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残工委是市政府管理残疾人事业的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设在市残联,承担日常工作。市政府残工委主任由分管残疾人工作副市长担任。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目前,除市残联外,市政府残工委共有42个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及开放先导区也成立了残工委。

大连市残疾人协会走进杏林老年公寓慰问老人,杏林老年公寓养老院老人以及全体员工欢迎大连市残疾人协会的到来,以及由衷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