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护理 生活行为基本能自理,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人。 二级护理 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等辅助工具和他人帮助的老年人。年龄在80岁以上。 一级护理 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思维功能轻度障碍。年龄在90岁以上。 专门护理 生活行为完全依赖他人护理,且24小时专门护理或思维功能中度以上障碍。